关于组织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开展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04-29浏览:10

各学院(部门):

  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厅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科函〔20254号)文件要求,确保校区、苏理工实验室有序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现结合学校实际,启动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
  一、工作要求

  提高政治站位。坚持一切工作以安全稳定为前提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。按照安全生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等文件要求,做到责任到岗到人。

  二、工作安排

  (一)各学院自查阶段(即日起—516日)

  1.全面排查隐患:各学院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年)》及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,组织专业力量对本单位教学、科研实验室开展拉网式排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

  2.落实整改责任: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,建立《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》,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》(含自查情况、整改成效、下一步计划),详细记录隐患内容、整改措施、责任人和完成时限。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,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。

  3.提交材料要求

  电子版: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》、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》发送至教务处邮箱170847@qq.com

  纸质版:经学院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后,于516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620室。

  (二)学校主管部门检查阶段(517日—523日)

  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老师对各学院进行检查,针对危化品管理、特种设备、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实地检查,检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
  (三)学校现场检查阶段(524日—65日)

  教务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检查工作组,在各学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,对涉及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机械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  (四)迎接教育厅现场检查阶段(202568月)

  学校和各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检查工作,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检查组现场抽取,相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
  (五)整改阶段(202569月)

  学校对本轮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,进一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,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全面整改。

  (六)迎接教育厅“回头看”阶段(20251012月)

  学校和各学院认真检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后保持情况,确保每项问题都已落实整改,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迎接教育厅“回头看”工作。

  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,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,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。

  联系人:卞俊、陈扬;联系电话:56731030

 

教务处

2025429

 

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年).pdf

附件3 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含附表1、2、3、4).docx

附件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(附表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).xls